经过两天的紧张工作,在中心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此次评审工作。
评审期间,专家组通过查阅档案和相关文件、座谈交流和现场实验等方式,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及相关应用说明的要求,从组织机构、人员构成、仪器设备、环境设施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等几个方面对我中心本次申请的检验检测能力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并对新增的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和确认。
通过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检测中心的质量体系运转正常有效,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环境设施能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具有持续改进的能力,能保证向社会提供公正、可靠的检测结果,并确认了中心申请扩项评审的包括食品、化妆品、肥料等35类产品共295项的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