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下午,《饮用天然山泉水》DBS 44/001-201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贯培训班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燕岭大厦三楼召开,约有150人到会参与了此次标准宣贯工作,到会的专家有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甘萍副处长、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罗坦会长、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杨秀华教授级高工等,以及广大饮用水企业代表,其中不乏广东地区饮用水企业如鼎湖山泉、景田、蓝松天泉等。
与会专家对《饮用天然山泉水》进行解读
会议开始后,首先由甘萍副处长介绍了发布《饮用天然山泉水》广东地方标准的背景、意义,并提出了在新的标准的引导下对于广东省饮用水行业发展的期望。
其次,罗坦会长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目的和宗旨,希望以本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让广大企业会员更好地理解和学习,并能很好地执行本标准。
接下来,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冯志强站长对新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主要内容包括制订标准的必要性和制标依据、标准的属性和实施日期、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关标签的标识问题等几个方面。
与会企业代表勇跃发言提出自己的见解
在的企业提问环节,各与会的企业代表勇跃发言,针对个人对于标准的理解以及结合公司产品生产中实际情况提出了许多问题,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耐心解答。
与会的企业代表就新标准中“菌落总数”这一项目提出了较多问题,比如:此项目是否应该保留、限值是否合适、生产中此指标如何有效控制、消毒措施的合理利用等等,并就此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罗会长在解答此问题时引用了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制订依据和背景,以及中国周边国家、第三世界国家同类饮用水中对“菌落总数”的规定的实际情况,说明了此项目保留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杨秀华教授也解释了“菌落总数”在新标准中保留的必要性,同时指出了山泉水企业在应对此项目时应该采取哪些合适的、必要的、有效的消毒措施,尤其是关键生产环节(回收空桶卫生控制)的重要性,并就亚氯酸盐指标监控的关键点、必要性等问题,回答了企业代表的提问。
还有企业代表提出,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pH值而充入CO2或者为了让瓶装饮用水的瓶子更耐压而充入N2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新标准中4.6.2中 “不允许添加任何化学添加剂”的条款。多个与会专家就此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罗会长给出“可以添加”肯定回答。
本次《饮用天然山泉水》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宣贯培训班在大家的关注中顺利召开,在与会专家和企业会员热烈的讨论中结束,相信与会的各企业会员对于新标准的理解更加深刻,我们也预祝在新标准的指引下广东饮用天然山泉水产业健康发展。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2012年4月20日
图1:甘萍副处长在大会上讲话
图2:杨秀华教授在回答与会企业代表提问